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读《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

2019-09-09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范博洋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现对《实施方案》予以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省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工作,设施水平大幅增长,各项指标稳步提升。但由于底子薄、基础差、起步晚,对标国家要求和周边省份仍有较大差距,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的大背景下,亟需加快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4月8日,省委召开全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并将污水治理作为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六大工程之一重点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了《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对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指导。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和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总体要求”,包括“基本思路、目标任务”两个方面内容。基本思路强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的原则,利用四年时间(2019-2022年),统一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标任务方面,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实施范围上,实现全省建制镇基本覆盖;在时间节点上,突出一湖四水重点,梯次推进;在运行保障上,先建机制后建设施,确保建得起、转得动。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编好专项规划、科学选择建设模式、多方筹集资金、严格技术把关、强化项目建设与运行监管等五个方面。强调要以整县打包,用PPP模式推进;坚持管网雨污分流,坚持分散和集中相结合,多点布置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管网投资;资金筹集渠道包括债券资金、财政补助、贴息和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等。

  第三部分“政策措施”,核心是实行“省级统筹规划、市州指导督促、县市负责实施、乡镇具体配合”的责任体系,明确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省级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制定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细则并推动实施;相关部门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选址和用地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PPP项目指导、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和支持力度。

  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策体系

  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地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构建政策体系,并建立了政策清理,滚动发布。目前,已经出台了《湖南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PPP模式操作指引》和合同模板,出台《关于利用补充抵押贷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正在组织起草城乡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政策细则。